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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广东省海钓邀请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23 02:08: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举办2018年广东省海钓邀请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更好推动我省钓鱼运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5月5日在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南鹏列岛周边海域举办2018年广东省海钓邀请赛。现将竞赛规程下发,请按规程要求报名参赛。

 

附件:1.2018年广东省海钓邀请赛竞赛规程

          2.竞 赛 规 则

3.自愿参赛责任书

 

 

广东省体育局

2018年4月10日

附件1

2018年广东省海钓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广东省钓鱼协会

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执行单位(中标单位)

三、协办单位:

阳东区钓鱼协会

阳东一帆休闲渔业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8年5月5日在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南鹏列岛周边海域

五、参赛人员:

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文化体育局、各地级以上钓鱼协会、省钓协各会员单位,每队3人组成(其中1人兼领队),限20个队(60人)。

六、竞赛项目:

船钓混合鱼重量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一天一场,4~6小时(根据当天实际海况确定);

(二)每队三人使用同一船只,在指定区域作钓;

(三)船钓比赛钓法不限;

(四)钓具自备,每人限用一支比赛用竿(禁用电轮)作钓,允许携带备用竿;

(五)组委会统一配给每人打窝料为3砖3粉,钓饵自备(每人不得超过1.50公斤),违规者取消比赛资格。

(六)在组委会规定的垂钓区域,两钓船距离不得近于30米(以先到的船为准,如救援等特殊情况除外);

(七)比赛以长度20cm(含20cm,头部顶端至尾梢)以上的鱼种为有效鱼。

八、成绩计算办法:

(一)团体总成绩按各队有效渔获总重量计算;如相同,单尾重为副本分,再相同,抽签决定;

(二)团体单尾重量成绩以各队有效渔获最大单尾重排列名次,相同时以并列名次计;

(三)优秀船长奖以团体总成绩排列名次(如船长在比赛中有违规行为,取消评奖资格)。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获奖运动员需依法纳税)

(一)团体总成绩奖,录取前名8名:

第一名: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8000元;

第二名: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5000元;

第三名: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3000元;

第四名: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2000元;

第五名: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1000元;

第六名: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800元;

第七名: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600元;

第八名:颁发证书和奖杯,奖金500元。

(二)团体单尾重奖,录取前3名:

第一名:颁发证书和奖牌,2000元;

第二名:颁发证书和奖牌,1000元;

第三名:颁发证书和奖牌,600元。

(三)优秀船长奖,录取3名:

    第一名:颁发证书和奖牌,奖金1500元;

    第二名:颁发证书和奖牌,奖金800元;

第三名:颁发证书和奖牌,奖金500元。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队于4月25日前将报名表发邮件到广东省钓鱼协会(stymb@gdpopsports.com),报名联系人:朱伟民(13822219835),参赛名单须经省钓协秘书处确定后才有效。

(二)各参赛运动员5月4日13:00~18:00自行到达报到处,凭身份证报到。

(三)报到地点:阳江市阳东区东平镇新港开发区20号圣海商务酒店。

十一、比赛费用:

本次邀请赛不收报名费,各参赛运动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大会负责。

十二、裁判成员:

    广东省钓鱼协会将从全省选派仲裁委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分区裁判长、成统裁判长。其他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及船长等由承办方选派。

十三、申诉:

申诉必须在当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如申诉方败诉,申诉费不予退回,申诉费用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十四、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鉴于海钓竞技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的意外危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人员提前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五、如遇气候影响,为保证选手安全,组委会有权推迟或取消赛事。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告。

十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附件2

 

运动员在参与整个赛事活动中应遵守组委会制定的各项比赛规则,如有违反按下列方式处罚:

一、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黄牌警告处罚:

(一)参赛运动员和船长在比赛时必须全程穿着符合要求的救生衣(救生衣由运动员自备),并携带组委会派发的对讲机(频率不得随意更改),参赛队所使用的对讲机是作为接收裁判指令及应急通信功能,无紧急情况运动队不得进行对讲;

(二)运动员按规定凭参赛证抽签确定船号和赛区。进入赛区前,运动员在赛前必须配合裁判员对钓具的检查,并携带午间餐饮物品;

(三)船只出发后,可在抽签确定的赛区范围内自行定位垂钓;

(四)比赛时未经裁判员同意,运动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接近其他人员及船只,参赛运动员不得私自更换船只或离开本作钓船只,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动性进入水体,如需离开船只,必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发生紧急情况时(如危及安全的大风浪,个人身体出状况等),在主动要求停止比赛的情况下,经裁判员同意后,及时联系组委会进行紧急措施应对,其他运动员继续比赛。因故下船队员当日不得再回船参赛;

(五)不得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运动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

(六)比赛结束后,参赛运动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随身带回;

(七)赛事组委会发放的服装及钓具,并要求和穿戴使用的,运动员必须遵守;

(八)运动员必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保护鱼水资源和自然环境、遵守赛事制度、听从裁判员的指挥;

(九)比赛前及赛中不允许饮用任何酒精饮料,不得服用任何致兴奋、致幻药品及物质。

二、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或本次赛事中被两次被黄牌警告者,应给予罚减1Kg重量的处罚:

(一)参赛队钓具、打窝桶自备,每人限用一支比赛规定用竿作钓;

(二)参赛队必须按比赛规定用饵,严禁使用有害生态的饵料;

(三)比赛以参赛队员3人自钓、自取、自存为原则,不符合标准长度的渔获必须即时放生;

(四)比赛进行中参赛队不得以任何方式交换、传递饵料和交流与比赛技术有关的信息;

(五)比赛的开始与结束,以裁判长发出的口令为准,赛前上船后参赛队不得要求船长将比赛用船驶离集结待命区,参赛队在比赛后期应预留返航时间,在比赛结束口令发出后,船只必须进入集结待命区。

三、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红牌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所有渔获必须计量,运动队所钓符合标准的所有鱼获,在比赛结束上岸时,交与裁判员装袋签字封存;

(二)在比赛中不允许有故意换人、换船和换卡等行为;

(三)按规定时间点录,不得无故拖延,影响比赛进度;

四、运动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追加处罚:

(一)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者;

(二)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三)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四)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五)参与赛事有关的一切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六)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情节严重者。

 

 

 

 

附件3

自愿参赛责任书

(本责任书为报名表不可分割部分)

一、本队(人)自愿报名参加2018年广东省海钓邀请赛并签署本责任书。

二、本队(人)愿意遵守组委会及本次赛事所有规则规定及采取的全部措施。

三、本队(人)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其他心脏病以及其它不适合参与本次赛事的疾病),再次本人郑重声明,本队(人)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可以正常参加本次比赛和活动。

四、本队(人)充分了解本次比赛潜在的危险、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赛。

五、本队(人)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组委会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本队(人)的代理人、继承人、亲属将放弃向组委会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六、本队(人)同意接受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队(人)负担

七、本队(人)承诺以自己的名义真实参赛,决不冒名顶替。

八、本队(人)或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自愿签署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赛队名称:                       运动员签名: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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