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5-05-17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现就开展2024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一)2022年12月31日前在广东省民政厅登记成立,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全省性社会组织。 (二)获得评估等级满3年及以上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2、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 2.2023、2024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3.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四)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取消初评成绩,不予评估。 二、评估内容 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按照九类三级指标进行评估打分。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指标,从依法依规、党建工作、基础条件、规范运作、内部治理、能力建设、发挥作用、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以近三年工作情况为主,即2022年1月至2025年4月。对于成立刚满两年的参评社会组织,评估内容以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4月的工作情况为主。 三、评估等级及管理 评估满分为100分,分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 (一)AAAAA(5A)级,得分在95.1分以上; (二)AAAA(4A)级,得分在90.1分以上95分以下(含95分); (三)AAA(3A)级,得分在80.1分以上90分以下(含90分); (四)AA(2A)级,得分在70.1分以上80分以下(含80分); (五)A(1A)级,得分70分以下(含70分)。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符合参加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或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后未再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四、工作安排 (一)提交申报材料阶段 2025年6月10日前,参评社会组织向第三方评估机构报送“广东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电子版),提出参评申请。 2025年6月30日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请单位的参评资格进行初审,经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核定,由第三方评估机构通知参评社会组织进行自评。 2025年7月15日前,参评社会组织将“广东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纸质版,法人签名加盖公章)、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送达第三方评估机构。 (二)自评及准备材料阶段 2025年7月30日前,参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按照每一项要求进行自评并准备资料,资料装订成册(无需递交至第三方评估机构),供专家实地考察时使用。 (三)实地考察阶段 2025年8月至10月,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参评社会组织实地考察,提出初评意见。 (四)审核阶段 实地考察和初评工作完成后,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终评结果。 (五)公示及复核阶段 对终评结果进行公示。若有异议,可向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通过后,复核委员会重新组织评估专家对提出复核单位进行现场复核,复核的资料为初次实地考察时参评社会组织提供的完整材料,原则上不能修改补充。 (六)等级确定 终评公示结束后,登记管理机关确认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全省性社会组织颁发牌匾证书,2A及以下评估等级全省性社会组织颁发证书。 五、第三方评估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承接社会服务机构评估工作的第三方机构 机构名称:广州现代社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01-1603号之二、之三、之四自编第二层2101房间 咨询电话:(020)38026960,13802515180 联 系 人:何朝禧 邮箱:GSRI2023@126.com (二)承接基金会评估工作的第三方机构 机构名称: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环市西路68号7楼 咨询电话:(020)86479046,86479036 联 系 人:郭韵芝 QQ:753361490 登录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社会组织评估云平台,在线填写评估申报表(http://gzfso.lijiaoyun.cn/,使用指南详见附件4)。 (三)承接社会团体评估工作的第三方机构 机构名称: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 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1金安大厦16楼 咨询电话:(020)83637640,83646377 联 系 人:黎莹舒、骆燕明 邮箱:sgfwrx@163.com 六、有关要求 开展社会组织评估不仅是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社会组织检视自身建设情况,不断强化自我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符合评估条件的全省性社会组织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评估工作,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引领全省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 七、监督电话和联系方式 电话:(020)85950997、8595097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大院10号办公楼204室附件:1.广东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doc2-1.广东省全省性慈善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pdf2-2.广东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评估指标.pdf2-3广东省联合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pdf2-4广东省全省性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评分指标.pdf2-5广东省全省性专业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pdf2-6广东省全省性基金会评估指标.pdf2-7广东省全省性教育培训类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指标.pdf2-8广东省全省性科技类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指标.pdf2-9广东省全省性普通类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指标.pdf3-1社会团体评价调查表.doc3-2.基金会评价调查表.doc3-3.社会服务机构评价调查表.doc4.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社会组织评估云平台使用指南.docx广东省民政厅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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